经典案例收入准则和税票无法同步该怎么办?
2022-09-15 15:54
经典案例收入准则和税票无法同步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2011年第25号)第二十六条要求:“填开税票单位和个人必须要在产生业务经营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时开票。未出现业务经营一律禁止开票”。这儿“必须要在产生业务经营确定主营业务收入时开票”并不等于确定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与开票是绝对同步。
依照税收法规、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增值税确定应税收入、纳税申报与开票、会计确认收益存在一定差别,如,预收账款(建筑服务、房产预售)、分期收款、视同销售等合乎确定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的情况,可存有暂时不开票或者不开票、财务会计不确认收入的现象。
增值税纳税责任发生时间确认的标准能够归纳为三点:一是会计确认了收益,不管开票是否,都需要确定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二是税收法律确定应税收入,不管开票是否,都需要确定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三是只需出具了税票,不管财务会计是不是确认收入,都需要确定企业增值税应税收入、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要求;经营者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费的,义务人未按规定限期解缴税款的,税务行政机关除责令限期交纳外,从滞纳税金之日起,按日另收滞纳税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经典案例】
工程项目并未动工,接到1110万工程预付款(销售产品业务流程是同一个大道理,仅仅征收率不一样),开税票,正确账务处理是:
借 存款 1110万
贷 工程结算/或应收帐款 1000万
贷 应交税金-企业增值税(销项税) 110万
看一下,与收益、成本费没关系。而且税会没有区别。
有人会问:那样税务中没有风险性吗?表与表不一样,会不会被惹麻烦?
不可以因为害怕惹麻烦假帐,那般因小失大。正常业务流程就正常解决,无论是税务或是财务审计,面对这些解决,是没有什么质疑的区域的:
缘故1:确实不符合财务会计、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
缘故2:按税票确认收入,没有政策扶持
针对收入准则和税票无法同步的现象,看完本文给您带来的有关根据及其经典案例,也许你获得了呢?假如你有疑问得话,可咨询的教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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