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品核定扣除和加计能同时享有吗
2022-09-19 17:22
农业产品核定扣除和加计能同时享有吗
核定扣除了也不可以加计了
加计农业产品进项税
=本期生产制造申领农业产品已按11%征收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征收率前扣除率-11%)
之上就是这个8a的计算方法,这其中的11%,由于税务【2018】32号第二条,将经营者购入农业产品,原可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至10%,因此,也随之调整至10%.
这儿的简并征收率前扣除率,伴随着税务【2017】32号文件的第三条,经营者购入用以生产和销售或委托加工物资16%征收率商品的农业产品,依照12%的扣除率测算进项税.因此,随着调整至12%.
总的来说,2018年5月1日以后,8a=本期生产制造申领农业产品已按10%征收率抵扣税额÷10%×(12%-10%)
依据现行标准增值税政策要求,2019年4月1日后,经营者购入农业产品,在购买本期,应遵循农业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依照9%测算抵扣进项税.假如购入农业产品用以生产制造或是委托加工物资13%征收率货品,则须在制造申领本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不可以在购买阶段立即抵税10%进项税.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税务〔2012〕38号下发)要求,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扣除率为销售商品的税率.依据《<国家财政部 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实行="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实行" 则相对应的扣除率为13="则相对应的扣除率为13" 则扣除率为9="则扣除率为9" 原可用10="原可用10" 原适合16="原适合16" 因而="因而"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我国税务质监总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生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经营行为或是进口货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生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经营行为或是进口货物" 假如公司销售货物可用增值税率为13="假如公司销售货物可用增值税率为13" 假如市场销售货物可用增值税率为9="假如市场销售货物可用增值税率为9" 年4月1日之后="年4月1日之后" 年第39号="年第39号" 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转型有关政策的公告="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转型有关政策的公告" 征收率的="征收率的" 税率调整为13="税率调整为13" 税率调整为9="税率调整为9" 第一条要求="第一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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