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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用章覆盖在额度上可以用吗

2022-09-22 16:44

财务专用章覆盖在额度上可以用吗

能够,发票章覆盖在额度上,只需登陆密码区、税款也有额度清晰,也不危害验证.

假如在当月直接就作毁掉重新开过就可以了.如果到次月退回去,你得先在开票系统中打印出出具负数发票申请报告,到税务局批准后,回家出具负数发票抵减后,重新再开票给女生.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发票应用要求>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要求:" 专票应按以下规定出具:

(一)新项目齐备,和实际买卖相符合;

(二)笔迹清晰,不可过线、错格;

(三)抵扣联和抵扣联盖上财务章或是财务专用章;

(四)依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出具.

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专票,购方有权利拒绝接收."

财务专用章有关问题

问: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抵扣联和抵扣联必须盖上财务专用章,存根和记账联必须盖财务专用章吗?

答:存根和记账联不用盖财务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要求:"个人和单位在开票时,一定要做到依照号次序开具,填报新项目齐备,具体内容真正,笔迹清晰,全都发票联一次打印出,具体内容完全一致,并且在抵扣联和抵扣联盖上财务专用章."

问:税票若没按规定盖上财务专用章,会有没有影响?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要求,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由税务行政机关责改,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非法经营的给予收走.

问:盖财务专用章名称及销货方名字不一致,该税票是不是一定有什么问题?

答:不一定.假如是经税务行政机关授权委托代征税款的部门,也意思代征税款的商家代开票的普票,应盖上委托代征部门的财务专用章,这时财务专用章名字和实际销货方(商家)名字不一致,是正常.

问:现税务局代开票是否要盖发票章?或是只盖税务局的代开票章就可以?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税务行政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方案》(国税发〔2004〕1024号)要求,代开普通发票应特定专业人员负责,一般应选用电子计算机出具,以确保开税票纪录详细、精确、靠谱储存,不可更改;暂没有理由应用计算机出具的,也可以手工制作开具.不管应用计算机出具或是手工制作开具,均须加盖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公章,不然失效.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税务行政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要求,增值税纳税人需在代开票专票备注上,盖上本部门财务章或财务专用章.

依据上述要求,应区别申请办理代开着普票或是增值税发票.申请办理税务行政机关代开普通发票时,只须加盖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公章;但申请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盖上申请办理代开票部门的财务专用章.

问:公司在出具增值发票时,因盖财务专用章时没章清,在一旁又盖了一个行吗?

答: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开票理应按照所规定的期限、次序、频道,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要求,个人和单位在开票时,一定要做到依照号次序开具,填报新项目齐备,具体内容真正,笔迹清晰,全都发票联一次打印出,具体内容完全一致,并且在抵扣联和抵扣联盖上财务专用章.

依据上述要求,公司出具的增值发票时,务必所有发票联一次性属实出具,现行政策注重"一次性".因而,只可以盖上一个财务专用章,如果没有盖清晰,不可以在一旁再盖第二个财务专用章了.

财务专用章覆盖在额度上可以用吗?一般来讲,财务专用章覆盖在额度方面还是能用,可是登陆密码区、税款也有额度一定要十分清楚才可以,这样才不会危害验证,有关前文具体内容大伙儿还有其他的疑惑得话,还可以继续跟着小编一起探讨哦.

增值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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