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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亏本期限有哪些要求

2022-09-23 16:27

企业所得税亏本期限有哪些要求

便是息税前利润可用于填补之前年度的亏本,填补完了在开展应纳税额测算,但可以填补五年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公司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减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种扣减及其容许弥度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十八条 公司纳税年度产生问的问题亏本,批准向之后年度结转,用之后年度的所得的填补,但转结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五年.

独特情况的企业所得税解决:亏损结转填补期限延至十年的这些公司

适用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趋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国家财政部 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加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通告》(税务总局〔2018〕76号,下称《通知》)要求,现将增加高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填补期限相关所得税处理事情公告如下:

一、《通知》第一条所指当初具有高新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下列通称"资质")的公司,其具有资质本年度以前5个本年度所发生的并未填补过的亏本,指的是当初具有资质的公司,其前5个年不管是否具有资质,存在的并未填补过的亏本.

2018年具有资质的公司,不管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有资质,其2013年至2017年所发生的并未填补过的亏本,均准许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填补,最多结转成本期限为10年.2018年之后本年度具有资质的公司,以此类推,开展亏损结转填补税务解决.

二、高新企业根据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注明的有效期限隶属本年度,确认其具有资质的本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其所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库备案序号注明的本年度,确认其具有资质的本年度.

三、公司产生合乎独特性税务处理规定的伴有或公司分立重新组合事项,其并未填补过的亏本,根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企业改制业务流程所得税解决多个问题的通知》(税务〔2009〕59号)和本公示相关规定开展税务解决:

(一)并入公司继承被合并为公司并未填补过的亏钱的结转成本期限,根据被合拼公司的亏损结转期限明确;

(二)公司分立公司继承被吸收合并公司并未填补过的亏钱的结转成本期限,根据被公司分立公司的亏损结转期限明确;

(三)合拼公司或公司分立公司具有资质的,其继承被合拼公司或被吸收合并公司并未填补过的亏钱的结转成本期限,依照《通知》第一条和本公示第一条要求解决.

四、合乎《通知》和本公示要求增加亏损结转填补期限要求的公司,在公司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时,自主测算亏损结转填补期限,并提交有关所得税申报表.

五、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亏本期限有哪些要求主要内容,小编觉得息税前利润可用于填补之前年度的亏本,填补完了在开展应纳税额测算,但一般只有填补五年内,可是政府部门颁布了亏损结转填补期限延至十年的一些企业,好啦,文中就剖析完后,大伙儿也有不明白的还可以继续联系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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