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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

2022-10-08 17:04

年度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

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要求,除国务院办公厅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公司产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那一部分,准许扣减;超出一部分,准许在日后缴税年度结转扣减.

这一政策里边"准许在日后缴税年度结转扣减"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不一样,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超出额度是不予以税前扣除的,与此同时不可以结转成本至之后纳税年度扣减.

可用8%的扣除比例的现在有几种情况?

(1)依据税务〔2017〕79号《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经评定的技术领先型服务公司产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那一部分,准许在预估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超出一部分,准许在日后缴税年度结转扣减.

享有8%扣除比例的技术领先型服务项目企业需要合乎以下条件:

I从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个技术领先型服务业务,选用尖端技术或具有很强的技术实力.在其中国际服务贸易改革创新试点地区技术领先型服务业务行业范畴归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

II公司的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或改革创新试点地区(含所管辖区、县、县市区等所有行政区域划分)内;

III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IV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量的50%之上;

V从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里的技术领先型服务业务获得收入占公司当初全年收入的50%之上,从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里的技术领先型服务业务获得收入占公司当初全年收入的50%之上;

VI从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流程获得收入不少于公司当初全年收入的35%.

(2)依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务〔2015〕63号):高新企业产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那一部分,准许在预估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减,超出一部分,准许在日后缴税年度结转扣减.

年度汇算清缴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如何做?综合性本篇文章上述,实际上众所周知依照我教师搜集的材料,假如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中员工福利花费信用额度并没有超出范围额度是能够抵扣同时还可以在今后的本年度内进行扣减;但如果是超过就不能够在扣掉,相关资料找来本站中进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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