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
2022-10-08 17:17
伤残人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以及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要求,残废、孤老人员及烈属的劳动收入,可按以下要求减免个税:
l、本人获得薪水、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减免50%的个税。
2、本人所取得的个体户生产制造、个人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承包、租赁个人经营所得,本人举行独资、合伙制企业所取得的所得的区别情况各自给予减免:年应纳税额在3万余元(含3万余元)以内的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免100%的个税;年应纳税额在3-5万余元(含5万)的,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免50%的个税;年应纳税额超出5万元,不会再给与减免照料。
个人所得税申请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伤残人、孤老人员及烈属的个人所得,可以办免减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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