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额不上九万税款免减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2-10-09 16:55
销售总额不上九万税款免减如何做会计分录?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扩张相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畴工作的通知》(税务[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畴,由目前按月缴税的月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超3万余元(按季度缴税的月度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9万余元)的交纳扣缴义务人,扩展到按月缴税的月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10万余元(按季度缴税的月度销售总额或销售额不得超过30万)的交纳扣缴义务人.因而,3万以内增值税免税,因此教育附加费、地区教育附加费不用做帐务里的解决.3万至10万增值税是免不了的,可是免教育附加费、地区教育附加费等,实际会计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1、确认收入时
借:存款等
贷:营业成本
应交税金--销项税
2、记提:
借:主营应交税费
贷:应交税金--应缴附加税
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等
3、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缴教育附加费
应交税金--应缴地区教育附加费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税费减免
前文我阐述了销售总额不上九万税款免减如何做会计分录,有这方面的确认收入,及其记提和期末结转的会计分录,大量最新资讯,敬请期待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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