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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银行存款利息如何核查?

2022-10-14 16:53

公司在接到银行转的利率收、付通知书时,应按照储蓄或贷款期限、额度、利率和金融机构算利息的办法,对应收款、应对利息额度开展核查。现阶段银行存钱、贷款利息的计算要求及办法如下所示:企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按时调节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算利息,计算利息日为每季度末20日;对商事主体推行逐单核贷方法的贷款账户,按季或者按借款取回日算利息,按季计算利息的计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企业撤消帐户或迁移帐户,于还清帐户时随时随地结计贷款利息。

金融机构测算存、贷款利率的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点:

本钱×阶段×年利率=贷款利息

总计计算利息积数×日年利率=贷款利息

利息本金×阶段=计算利息积数

日年利率=月利率÷30(天)

或日年利率=年化利率÷360(天)

月年利率=年化利率÷12(月)

计算利息阶段“算头算不上尾”,即:储蓄从存进之日起,算到收取的前一日止;借款从筹集资金之日起,算到偿还的前一日止,均按照实际储蓄或借款工作日计算贷款利息。

对逐单计算利息的存、借款,其计算利息阶段,满月的按月测算。有整月还有零头日数的,能够所有化作工作日计算;满月的无论何种月,均按30天估算;零头日数,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

对活期存款存、贷款,均按照实际储蓄或贷款的工作日计算贷款利息。假如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率则采用按段计算利息。金融机构按每一段时间和年利率,各自测算,随后加总。

公司在核查存、借款利率时,应按照银行计算利息方式测算核查应收款、应付的利息额,确认无误,依据贷款利息收、付通知书编写凭据,备案相关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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