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增值税不可以抵税?
2022-10-18 17:26
哪些企业增值税不可以抵税?
以下前提下增值税进项税不可以抵税:
1、票不规范不可抵税.
2.适用于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有关的应税服务.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当导致失窃、发霉发霉变质损害.
4.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所损耗的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
5.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计算区划难题.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没法区分的所有进项税×当月免税项目销售总额、非所得税应税服务销售额总计÷单月所有销售总额、销售额总计
6.经营者从中国海关所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税.因而,经营者进口货物所取得的合理合法中国海关完税证明,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的唯一依
据,其进口货物向海外具体收取的钱款小于进口通关价钱的差值一部分和从海外经销商所取得的退回或退还的资产,未作进项税转出解决.
7.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纳示范点经营者所提供的应税,以下工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
(1)用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企业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团体福利或是消费,在其中涉及到的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信誉、注册商标、版权、有形动产租赁,只指专门用于以上工程项目的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信誉、注册商标、版权、有形动产租赁.
(2)接纳的旅客运输服务.
(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有关的交通业服务项目.
(4)与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所损耗购进货物有关的交通业服务项目.
高速过路费税票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期间费用
借:应交税金--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钱
财务〔2017〕90号: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经营者付款的路、桥、闸道路通行费,根据下列要求抵扣进项税:
(一)经营者付款的路道路通行费,依照公路收费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者付款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费,如暂无法获得公路收费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持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没有财政票据,相同)上注明的收费标准额度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路道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高速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额度÷(1 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营者付款的一级、二级公路道路通行费,如暂无法获得公路收费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持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标准额度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可抵扣进项税:
一级、二级公路道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额度÷(1 5%)×5%
(二)经营者收取的桥、闸道路通行费,暂凭所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标准额度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道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额度÷(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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