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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性没付的往来账怎样做纳税调整?

2022-10-20 17:04

长期性没付的往来账怎样做纳税调整?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令2005年第13号)第五条“公司已申报扣减的经济损失又取得使用价值修复或赔偿,需在使用价值修复或具体获得赔偿本年度划入应纳税所得。因债务人缘故确实无法收取的应付款,包含超出三年以上未付款的应付款,假如债务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定损害并且在抵扣的,应划入本期应纳税所得依规缴纳税款。”中明文规定,超出三年以上未付款的应付款,按本办法规定确定损害并且在抵扣的,应划入本期应纳税所得依规缴纳税款。

倘若贵司是外资公司,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外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通告》(国税发[1999]195号文)要求:“公司的应付未付款,凡债务人贷款逾期2年未规定还款的,应记入公司本年度收益计算缴纳税款。”

针对关联公司间的债务、负债也可以做纳税调整,征收管理法要求,关联公司间的经济往来,理应按照独立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扣除或是付款合同款、花费;没有按照独立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扣除或是付款合同款、花费,而降低其应纳税额收入或是收入额的,税务行政机关有权利进行科学调节。

超出3年长期性应收帐款应该做纳税调整吗?

对于企业贷款逾期3年及以上并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害抵扣的,应当按照《大连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经济损失所得的抵扣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大国税发〔2009〕21号)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即“贷款逾期三年(三年就是指合同期满后下一年度起连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只指应收帐款和预收账款),公司有依规催款商谈纪录,确定借款人已资金链断裂、连续三年亏本或持续终止运营三年以上的,并且能够评定三年内没有经济往来,中介服务开展岗位推论和客观性评定后出示经济发展公证证实,定性为损害。”

长期性没付的往来账的缴税要求中,在上文中有时间差别,的时间界线为3年。3年以前是一个要求,超出3年依照其它的要求去操作。那样我有关难题“长期性没付的往来账怎样做纳税调整?”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有别的关于公司的财税问题,可咨询我们自己的在线教师,能直接线上向人们联络。的老师们会来给大家一一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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