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还款购买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是不是缴纳房产税?
2022-10-21 17:19
分期还款购买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是不是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使用权归属于全民所有的,由运营管理的部门交纳.产权年限出典的,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没有在房地产所在地,或是产权年限不确定及租典纠纷案件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是使用者交纳."
因而,无论是否获得房屋产权证,若归属于房地产税的纳税主体,则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购房契税怎么算?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基础×税率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务〔2016〕23号,下称《通知》)要求,对于个人选购家庭唯一住房(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包括购房者、另一半及其未成年子女),范围为90平米及以下,减征1%的征收率征缴房产契税;范围为90平米以上,减征1.5%的征收率征缴房产契税.对于个人选购家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范围为90平米及以下,减征1%的征收率征缴房产契税;范围为90平米以上,减征2%的征收率征缴房产契税.
本人购买住房,凡不符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判定标准的,不可享有以上政策优惠,应按照本地要求征收率征缴房产契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营改增后房产契税 房地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税计税基础问题的通知》(财务〔2016〕43号)的相关规定,计税房产契税的成交价是没有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四条要求:"房产契税的计税基础:
(一)国有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售卖、房产买卖,为成交价;
(二)土地使用权证赠予、房屋赠与,由收取行政机关参考土地使用权证售卖、房产买卖市场价格核准;
(三)土地使用权证互换、房子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子的价钱的差值.
前述成交价显著小于价格行情而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是所互换土地使用权证、房子的价钱的差值显著不科学而且无正当理由的,由收取行政机关参考价格行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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