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卖货单位及开税票企业不一致该怎么办?

2022-10-24 17:07

卖货单位及开税票企业不一致该怎么办?

将钱款付给B企业,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单位A企业不一致,因而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要求,经营者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付款运输成本,所付款账款的部门,一定要和出具抵税凭证销售单位、劳务的部门一致,才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不然不予以抵税。

收付款与开发票企业不一致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货品物流环节的升值一部分征收税款,其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造成是否,增值税纳税主体为哪一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接受增值税发票的一方能不能抵扣进项税,均在于其商品的买賣或是销货关联是否属实存有,商品的价钱是否属于价值且公平公正。

若具有了货品买卖信息真实性及其成交价的有效、合理合法,则销货方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供货方则可以将接收到的增值税发票给予抵扣进项税。

文中叙述卖货单位及开税票企业不一致的相关具体内容,包括处理办法,政策依据及其与此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具体内容,为大家整理,热烈欢迎阅读文章。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