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购买了原材料未开税票如何处理?
2022-10-25 17:36
经典案例购买了原材料未开税票如何处理?
答: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示》(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要求:公司本年度所发生的经济成本、花费,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获得该成本费、费用合理凭据,公司在预缴税款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目产生额度开展计算;但汇算清缴时,应及时补充给予该成本费、费用合理凭据。
针对析购买了原材料未开税票如何处理,可以看一下下边的例子:
【经典案例】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22日从乙公司购买原料一批,假如购买的原材料早已运往,目前已验收入库,但税票等结算凭证并未接到,钱款并未付款。3月末,甲企业应按照暂估价进账,假设其暂估价为35000元。4月份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税票上注明的原料合同款为4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元。怎样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甲企业应当3月末应做如下所示会计账务处理:
借:原料 35000
贷:应付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4月初将以上账务处理原账冲回:
借:应付款——暂估应付账款 35000
贷:原料 35000
在接到税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原料 40000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6800
贷:存款 46800
购买了原材料未开税票如何处理呢,也希望大家看了以上为您给予的例子可以了解这一问题的解释。大量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开税票难题,就要来多多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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