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个税
2022-11-02 17:11
经济赔偿金个税
依据1999年的《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收益,应按照“薪水、薪金所得”工程计税个税,依照那时候该要求要扣减个税。可是,在2001年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的《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要求:“本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所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益(包含用人公司发放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和其它补助金用),其收益在本地去年社平工资3倍金额以下的一部分,免征个税;如果超过一部分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本人因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测算缴纳个人所得税。”A公司赔偿给你一次性经济补偿为15000元,远远低于长沙2007年社平工资3倍金额,理应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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