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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第三方的销售佣金如何走帐?

2022-11-03 16:43

给第三方的销售佣金如何走帐?

销售费用-服务费

借:存款;贷:销售费用-服务费-贷应收帐款

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服务费及拥金开支抵扣政策的通知》(税务[2009]29号)要求: 公司产生与生产运营相关手续费及拥金开支,不得超过下列要求测算额度以下的一部分,准许扣减;超出一部分,不可扣减。

给代理商的销售佣金如何处理帐务

销售佣金主要是指在产品销售发生的时候付给中介人的酬劳,中介人一定要有权利从业中介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但是不包含本公司职工搜集的。

一方面,依据外资企业和国外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从业房地产行业的外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署房地产业分销、承销合同和协议书,向海外分销、承销企业支付的各种提成、价差、服务费、提成费等劳务报酬经税务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后能做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产销售收益10%的范围之内按实扣减; 另一方面,一切付给在单位就职或受聘人员的提成花费,一律视作“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所得税时不能做为提成开支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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