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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自建厂房进项税额抵扣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呢?

2022-11-08 17:38

营改增后自建厂房进项税额抵扣怎样做会计账务处理呢?

答:我国税务质监总局15号公告《有关公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获得并且在企业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及其2016年5月1日后出现的不动产在建项目,其进项税应当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税,第一年抵税比例是60%,第二年抵税比例是40%。

因而,针对营改增后自建厂房进项税额抵扣,记账如下所示:

1、工程项目申领物资供应:

借:在建项目-工业厂房

贷:工程物资

2、剩下工程物资转作工厂生产用原料:

借:原料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工程物资

3、工程项目申领生产制造用原料:

借:在建项目-工业厂房

贷:原料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看完的所述剖析,针对营改增后自建厂房进项税额抵扣的会计账务处理,相信大家现在也有该是非常清楚的啦。大量财务知识,欢迎你再次适用大家。

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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