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有什么
2022-11-11 17:46
清算方案有什么
清算方案:
1.通告债务人
清算组成员应当在创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且于60日本质全国各地或是公司注册登记地省部级影响很大报纸上公示.
2.债权申报和备案
(1)债务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单的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成员申请其债务.
(2)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结束前补充申报的,公司清算应予以备案.
3.清算方案确认的
(1)企业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该报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确定.
(2)法院机构结算的,清算方案应该报法院核实.
4.公示公司终止
企业清算完成后,公司清算理应制做清算审计报告,报公司股东(大)会或是法院确定,并申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备案,公示公司终止.
企业破产是否要结算?
债务有些人承续,企业破产不用结算;企业债务没有人承续,企业破产必须结算.
企业破产,就是指已设立的企业因法律法规或规章所规定的理由产生,而失去了其法人资格的全过程.企业一经散伙,其主体资格并不是马上彻底解决,必须要在结算完了之后,主体资格才彻底解决.结算,就是指清除已解散公司并未了断的事务,使企业归入解决程序.
(1)不用结算(债务有些人承续)
因合拼、吸收合并而散伙的企业,以其债务由合拼、公司分立后再次续存的企业承续,不用结算.
(2)理应结算(企业债务没有人承续)
企业破产,债务没有人承续的,理应结算.
清算方案有什么?针对破产企业的结算,当清算组成员接受破产企业后首先做是就是通告债务人,其次债权申报和备案,再度是清算方案确认的,最终就能公示公司终止.这一过程便是结算的一个详细程序流程.我们掌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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