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销售发出商品未开税票能否确认收入?
2022-11-18 16:49
市场销售发出商品未开税票能否确认收入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定所得税收益多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75)第一条第一款要求如下所示:(一)公司销售产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达到:
1.商品销售合同早已签署,公司已经将产品使用权有关的重要风险与酬劳迁移给供货方;
2.公司对已售出的产品既没保存一般与使用权相关联的再次管理权限,都没有执行有效管理;
3.收入额度可以靠谱地计量检定;
4.已经发生也将所发生的销货方成本可以靠谱地计算.
贵司在为超市配送时,假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需在传出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
贷:营业成本
应交税费-销项税(销项税额金)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产品
如不符收益明确标准,在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产品
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帐款(存款)
贷:营业成本
应交税费-销项税(销项税额金)
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但钱款和企业增值税单据没有收到确认收入吗
发出商品是不是确认收入,要区别市场销售交易方式.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责任开始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为收讫市场销售账款或是获得索要市场销售账款凭证的那天;先开票的,为开票的那天.
(二)进出口货物,为出口报关进口的的那天.
企业增值税扣缴义务开始时间为经营者增值税纳税责任产生的那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章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市场销售账款或是获得索要市场销售账款凭证的那天,按市场销售交易方式的差异,主要是:
(一)采用立即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无论商品是不是传出,均是接到销售款或获得索要销售款凭证的那天;
(二)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和授权委托银行收款方法销售商品,为传出货品并办理银行托收办理手续的那天;
(三)采用赊购和分期收款方法销售商品,为书面形式协议约定收付款日期当日,无书面协议的或书面协议未约定收付款日期,为商品传出的那天;
(四)采用预收货款方法销售商品,为商品传出的那天,但生产和销售生产制造施工期超出12个月的大型机械、船只、航班等货品,为接到预收账款或是书面形式协议约定收付款日期当日;
(五)授权委托别的经营者分销货品,为受到分销部门的分销明细或是接到所有或部分钱款的那天.没有收到分销明细及钱款的,为传出分销货品满180天的那天;
(六)市场销售应税服务,为劳务与此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获得索要销售款的凭证的那天;
(七)经营者产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列出视同销售货物个人行为,为货品移交的那天.
市场销售发出商品未开税票能否确认收入?销售产品早已开税票跟并没有开税票的账务解决是不一样,财务会计当面对不同情况解决帐务时应给与区别.想知道两种方式账务处理的差异,在线咨询老师能够解释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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