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产公司应收购房款怎样做账务处理?
2022-11-25 17:09
营改增后房产公司应收购房款怎样做账务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账款方法市场销售自主开发的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展土地增值税预征时,计税根据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开展预征,也可以不用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开展预征。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税根据=预收账款-应预缴税款税金。”
假如不依照“预收账款-应预缴税款税金”做为房地产开发商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根据,则就能依照税务【2016】43号文件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最新项目依照“预收账款÷(1 11%)”,老项目依照“预收账款÷(1 5%)”,做为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因而,当扣除顾客所有购房款,会计确认收益(这时候能够给顾客开票)
借:存款
借:应收帐款
借:运营应交税费
贷:营业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 等(这时候税费冲平)
与此同时转接成本费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开发产品
针对营改增后房产公司应收房款的状况,看完以上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后,您现在有所启发能做其账务处理了没有?微信公众平台关心集团旗下“财务会计情报站”,每日我们都要升级财务会计干货知识哦。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