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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统一采购怎样抵扣进项税额?

2022-11-28 17:50

总分机构统一采购怎样抵扣进项税额?

例:我司内设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总、子公司在一个城市的两大区。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子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计算时,如果使用主营独立法人、副营业务非独立核算方法,原材料授权委托公司总部统一采购。在购买材料时,也会存在付款账号和发票名称不一致的状况,那样获得发票能否进项抵扣?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多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要求,经营者购进货物或应税服务、付款运输成本,所付款账款的部门,一定要和出具抵税凭证卖货企业、劳务的部门一致,才可以申请抵扣进项税,不然不予以抵税。

依据上述要求,购买材料时存有付款账号和发票名称不一致,将不可以抵税。可是,我国税务质监总局等税务机构对特殊公司下达过文档的除外,如《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诺基亚公司推行统一交易方式企业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审批》(国税发[2006]1211号)要求,对Nokia各子公司选购货品从经销商所取得的增值税发票,由公司总部统一支付货款,导致购进货物的具体支付单位和税票上注明的购料公司名称不一致的,不属《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多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的情况,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独立法人子公司怎样缴纳税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确定经营户理应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税务申报。总机构和子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理应分别往分别所在城市的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税务申报;经国家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或其授权财政局、税务行政机关准许,需要由总机构归纳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行政机关税务申报。《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连锁销售企业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跨区域运营的直营连锁公司,即门店的店面都由总公司国有独资或控投设立,在总公司带领下统一经营的连锁品牌,凡依照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的需求,采用微型机连接网络,推行统一采购派送产品,统一核算,统一标准化管理与经营,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对总公司和连锁店推行由总公司向所在城市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统一申请缴纳税费:在市辖区范围之内连锁销售的公司,报检市辖区我国税务局会与财政局审批同意。

有关总分机构统一采购怎样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说到这里了,上文中已经为大伙儿举例说明展开了深入分析,独立法人子公司怎样缴纳税费?假如看过文中,还是不要搞清楚,那样咨询一下在线教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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