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增值税进项账务处理
2022-11-28 17:56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增值税进项账务处理
从会计理论考虑到,该成本归属于员工福利、应当给予记提或摊销费,但这个费用牵涉到税前工资不可以扣减,(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要求,这类商业险不可以在企业所得抵扣),所以无法作为企业正常的花费。
综上所述,提议不去做记提或摊销费,而是付款时一次记入花费,而且单排明细核算,以防造成税务风险性
提议会计分录:
企业为员工选购的团体意外险可作为福利性支出,需作账务处理如下所示:借:运行成本——福利费
贷:应对员工薪酬——职工保险
借:应对员工薪酬——职工保险
贷:存款
员工上团体险有关的进项税能否抵税?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企业增值税试点的通告》(财务〔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要求,用以团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要求,除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特种作业人员员工付款人身安全保险费用和国务院财政局、税务主管机构要求能够扣减的许多商业保险费外,公司给投资者或是员工收取的商业保险费,不可扣减。
剖析之上现行政策可以获得,团体意外险并没有纳入所得的抵扣的范畴,实际上具备福利特性,不可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
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增值税进项账务处理理应记入公司的管理花费-福利费,很多企业由于职位职工总数许多就进行团队购买意外险,可是值得关注的是团体意外险并没有列入企业增值税抵扣的范畴,因此根本无法进行核对增值税进项税。假如你在工作上碰到不可以解决问题,大伙儿能来网开展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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