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坏账损失税务怎样处理?
2022-12-09 18:08
公司坏账损失税务怎样处理?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收款及预付款项坏账应当依据下列有关证据资料确定:
(一)相关事宜合同书、协议和表明;
(二)归属于借款人破产重整的,应该有法院的倒闭、清算公告;
(三)归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示法院的裁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或是被法院判决终(中)止实施的裁判文书;
(四)归属于借款人停止营业的,应该有工商局销户、吊销执照证实;
(五)归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应该有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借款人个人身亡、下落不明证实;
(六)归属于资产重组的,应该有债务重组协议以及借款人重新组合盈利纳税情况表明;
(七)归属于洪涝灾害、战事等不可抗拒而难以收回,应该有借款人遭灾说明及其舍弃债务声明.
第二十三条 公司贷款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在财务上已经做为损害处理,可作为坏账,但需说明原因,并提交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公司逾期一年之上,每笔金额不得超过五万或是不得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账款,财务会计上已经做为损害处理,可作为坏账,但需说明原因,并提交专项报告.
因而,确定坏账,要申报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证据资料,应说明原因,并提交专项报告.
公司坏账损失税务怎样处理?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前文我阐述了这一内容包括如何处理的,大量最新资讯,敬请期待的升级!
资产重组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