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暂估入库的会计账务处理
2022-12-13 17:59
原料暂估入库的会计账务处理
答: 假如税票以前年度并未抵达,但库存早已申领并市场销售,汇算清缴时是不是调节按暂估价税前列支成本,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要求. 依据税收法律法规,抵扣要符合下列标准:
(1)配比原则,经营者产生费用需在花费应配制或应分配本期申请扣减.经营者某_纳税年度申报可减除花费不可提早或落后申请扣减.
(2)收付实现制标准,经营者需在花费产生一会儿并不是具体付款时确定扣减.
(3)关联性标准,即经营者可扣减费用从陛质跟根本原因上一定要和获得应税收入有关.
因此,对暂估人账产生成本,假如遵循上述标准,且经营者不会有乱用暂估入账少缴或者不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可以从抵扣.
司法实践中税务比较多应用原则就是: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税票已到达的或者能够提供能充分说明暂估入账真实有效的许多会计原始凭证如协议等就无需做纳税调整,不然应进行纳税调整.
暂估入库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分这两种情况:一是购入的;二是本人制造的
假如是购入,按标价做暂估.假如是自做,只存在于成本项目定价问题,等着你获得精确的成本费数据信息之后再进行相应的调节.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成品暂估入库
借:库存产品--成品XX
贷:应付款--应对暂估入库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库存产品--成品XX
3、得到税票时确定暂估额度(对于购入)
借:应付款--应对暂估入库
贷:存款(或是应付款--XX企业
上月的暂估记帐,再下月初全额的冲回,下月来发票按照实际额度再次作正常的账务解决.若有多种暂估入库根本无法再下月获得具体清算单据的,提议设定平行式明细账计算.原料已经到了,只付了一部分钱款,接到一部分钱款发票 司法实践中可能存有一笔钱款分次开票的情况.对已经开票的那一部分原料可持税票进账,期终只暂估并未开票的那一部分原料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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