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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验证发票另一方废止该怎么办?

2022-12-21 15:56

早已验证发票另一方废止该怎么办?

答:1、倘若销货方是操作失误废止并且已经属实申请缴税的,则购料方能将税票申请抵扣进项税,不用作进项转出,不需要重开税票了。

2、倘若销货方是“操作失误废止且不属实申请缴税”,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将规定购料方务必作进项转出解决,购料方作进项转出后能要求他们重开税票。

3、如果那绝对是必须正常的废止发票,购料方务必作进项转出解决。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仔细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售、开具体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785号)第四条要求,在没有取回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及抵扣联,或虽然已取回专用型发票抵扣联及抵扣联但购料方已经将专用型发票抵扣联申报税务行政机关验证的情形下,销售方一律不得废止已出具的专票。

与此同时,《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红字企业增值税开票相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下称“专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税票不正确、应税中断等情况但是不合乎发票作废标准,或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扣,必须出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购方获得专票已用以申请抵扣的,购入即可在增值发票管理方法老系统(下称“老系统”)中开具并提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开具《信息表》的时候不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应暂依《信息表》列出企业增值税税款从当期进项税额转站出,待获得销货方出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做为记帐凭证。

购方获得增值税发票未用以申请抵税、但抵扣联或抵扣联没法退还的,购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增值税发票信息内容。

看完给您带来的帖子,对已经验证发票另一方失效了的现象,相信大家这一下了解该如何处理了。大量财务会计相关的知识,皆在哦.

增值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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