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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和附加税子公司能够汇总纳税吗?

2022-12-22 17:15

企业增值税和附加税子公司能够汇总纳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三条要求:“大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经营者具体交纳的货物税、企业增值税、增值税税款为计税基础,分别向货物税、企业增值税、增值税与此同时交纳。”第五条要求:“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缴、管理方法、缴税阶段、奖惩等事宜,对比货物税、企业增值税、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法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务院令[1990]第60号)第六条要求:“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依照货物税、企业增值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1994年之后为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增值税三税)。

附加税与增值税征收管理应按照三税的相关规定去办理,三税的纳税地点便是附加税与增值税纳税地点,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连锁销售企业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97号)要求,附加税与企业增值税也应当在总机构交纳。

汇总纳税以后怎么确定附加税的纳税地点?

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要求,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缴、管理方法、缴税阶段、奖惩等事宜,对比企业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因而,大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应依据企业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纳税地点明确,即三税纳税地点在什么地方,大城市维护建设税就在那该地区申请交纳。

企业增值税和附加税子公司也是要归纳交纳的,而且附加税交纳地点在这个地区税务申报。那样我有关难题“企业增值税和附加税子公司能够汇总纳税吗?”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有别的关于公司的财税问题,可咨询我们自己的在线教师,能直接线上向大家联络。大量最新资讯具体内容皆在,赶紧观看吧,关心就可以完全免费获得更多的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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