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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行业简易计税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2022-12-26 17:59

建安行业简易计税的前提条件有什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第17号公告和税务2016第36号文件附件一的相关规定,建筑专业一般纳税人合乎以下条件之一的能选简易计税法:

1、老项目(营改增政策前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或获得规划许可证的);

2、甲供材新项目;

3、清包工新项目.

建筑行业的简易计税有什么 ?

1.应可用简易计税

(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框架结构给予工程服务,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建筑钢材、混泥土、砌体材料、预制件构件的,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以清包工方法所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所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设工程老项目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建设工程老项目,就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书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②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书动工日期,但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4)市场销售自产自销或购入机械设备(含电梯轿厢)的前提下给予售后服务,早已各自计算机械设备和售后服务的销售额,针对售后服务可以按甲供工程挑选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经营者市场销售彩钢板房、钢结构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前提下给予工程建筑、售后服务,不属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混合销售,可分别计算货品和建筑服务的销售总额,各自可用不同类型的征收率或是增值税率.1.应可用简易计税

(1)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为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框架结构给予工程服务,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建筑钢材、混泥土、砌体材料、预制件构件的,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1)以清包工方法所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所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设工程老项目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建设工程老项目,就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书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②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书动工日期,但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动工日期是2016年4月30日前建设工程项目;

(4)市场销售自产自销或购入机械设备(含电梯轿厢)的前提下给予售后服务,早已各自计算机械设备和售后服务的销售额,针对售后服务可以按甲供工程挑选可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经营者市场销售彩钢板房、钢结构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前提下给予工程建筑、售后服务,不属实施细则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混合销售,可分别计算货品和建筑服务的销售总额,各自可用不同类型的征收率或是增值税率.

应可用简易计税的未可用简易计税,对不符合简易计税要求的用了简易计税.比如对购入机械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如果想享有简易计税,需对机械设备和售后服务在财务会计上面做独立的财务核算;未各自核算,归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售后服务不可以可用简易计税.

以上就是关于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建安行业简易计税的前提条件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通过学习文中后一定拥有自己的了解,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欢迎你随时随地登陆网站有关频道开展学习,或是联系我们的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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