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给大家开红字发票大家应该怎么做?
2023-02-06 17:15
另一方给大家开红字发票大家应该怎么做?
因经销商归属于销货方,销售商品给买东西方,因而购料方账务解决如下所示:
1、由于红字发票是冲相匹配上月所开蓝字发票的,因此接到红字发票时要将交手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开展进项税转出处理;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原料/库存产品(红色字体)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红色字体)
贷:应付款(红色字体)
2、而接到对恰当发票做一笔正确蓝字发票购置,随后验证增值税发票,抵税正确进项税就可以;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原料/库存产品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应付款
增值税发票怎样开具红字发票?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红字企业增值税开票有关问题的公示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47号)要求:"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后,产生销货退回、开税票不正确、应税中断等情况但不满足发票作废标准,或因卖货一部分退还及产生销售折扣,必须出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解决:
(一)购方获得专票已用以申请抵扣的,购入即可在增值发票管理方法老系统中开具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开具《信息表》时不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应暂依《信息表》列出企业增值税税款从当期进项税额转站出,待获得销货方出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做为记帐凭证.
购方获得专票未用以申请抵税、但抵扣联或抵扣联没法退还的,购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销货方出具专票并未交货购方,及其购方未用以申请抵税并把抵扣联及抵扣联退还的,市场销售即可进新系统内开具并上传《信息表》.销货方开具《信息表》时要填好相对应蓝色字体专票信息内容.
(二)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接受经营者上传《信息表》,系统软件自动校验成功后,形成含有'红字发票情况表序号'的《信息表》,并把信息同步至经营者端系统中.
(三)销货方凭税务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校检申请的《信息表》出具红字专用发票,进新系统软件是以销项负数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当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之上搜集的材料具体内容,是我们有关"另一方给大家开红字发票大家应该怎么做?"这一问题的详细的介绍.这一红字发票是通过销售商品的一方出具的,假如选购商品的一方取得红字发票得话,我们就能依照前文去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就行了,这样我们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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