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出具增值发票一定是虚开发票吗
2023-02-10 14:18
超经营范围出具增值发票一定是虚开发票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经营者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增值税发票解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的相关规定:销售产品方是销货方存有真实的交易,销货方采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州、市辖区和省级城市)的增值税发票,专票注明的销货方名字、图章、货品总数、额度及税款等所有内容和实际相符合,并且没有証据说明购料方晓得销货方所提供的专票要以非法行为所获得的,对供货方不因偷漏税或是骗税论罪。但需按有关规定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款或不予以进出口退税﹔购料方早已抵扣的进行税金或是所取得的进出口退税,应依法追讨。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怎样处理?
经营者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增值税发票,可以再次从供货方获得防伪税控系统提供的合理合法、高效专票的,或是获得手工制作提供的合理合法、合理专票且获得了销货方所在城市税务行政机关或正在依法对销货方虚开发票专票个人行为进行查处证明,准予其抵扣进项税额款或是进出口退税;
若不能再次获得合理合法、高效的专票,禁止其抵扣进项税额款或不予以进出口退税,购料方早已抵扣的进行税金或是所取得的进出口退税,应依法追讨。
经营者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增值税发票被依法追讨已税前抵扣的,并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经营者未按规定时限缴纳税费”的情况,不适合此条“税务行政机关除责令限期交纳外,从滞纳税金之日起,按日另收滞纳税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超经营范围出具增值发票一定是虚开发票吗,是否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关键看有没有真实的交易存有。因此超经营范围出具的增值发票不一定是虚开发票的。好啦,今天的内容分享到这里,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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