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符合要求的道路通行费发票后怎么抵税?如何填写申报单?
2023-03-01 15:39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符合要求的道路通行费发票后怎么抵税?如何填写申报单?
答:依据《国家交通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出具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家交通部公示2017年第66号)要求:“四、道路通行费发票别的要求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获得符合要求的道路通行费发票后,应当在出具之日起360日内登陆省内(区、市)增值发票挑选确定服务平台,查看、选用用以申请抵扣的道路通行费发票信息内容。
按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网上办税的特殊经营者,能够持税控设备前去负责人国家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增值发票挑选确定服务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道路通行费发票挑选确定。
收费公路道路通行费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现行政策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机构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道路通行费发票进项税,在税务申报时应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今天进项税清单)中‘验证相匹配的增值税发票’有关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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