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缴税个人行为都包括什么
2023-03-02 11:18
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缴税个人行为都包括什么?
责令提供材料权
了解权
交通出行邮政快递查验权,税务行政机关有权利到车站、港口、飞机场、邮政企业以及子公司查验经营者拖运、邮递应纳税额产品、货品或者其它财产相关票据、凭据和相关资料。
银行存款账户查验权(见教材内容261页) 经县之上税务局(大队)厅长准许,凭全国统一格式查验银行存款账户许可证书明开展。
提醒:税务行政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行为案件中,对于案子相关的具体情况材料,能够纪录、音频、录影、拍照和拷贝。税务行政机关理应提供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查验通知单,且有义务为被检查人严守秘密。
第五节 税务行政裁决与行政诉讼法
一、税务行政裁决,见教材内容262页
(一)税务行政裁决的受案范围
挑选行政复议(能够行政复议,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必经之路行政复议(必不可少先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
1、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缴税个人行为,包含确定纳税主体、课税对象、征税对象、降税、免税政策及出口退税、税率、计税基础、缴税阶段、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其税款征收方式等行政行为和缴税税金、另收税款滞纳金及义务人、受税务行政机关授权委托缴税的部门所作出的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个人行为。
2、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行政机关未能及时解除保全对策,使经营者及其它被告方合法权利遭受损失的举动。
4、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强制措施。
5、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处罚;(2)收走财产和非法所得;(3)终止进出口退税权。
6、税务行政机关不予以依法处理或是回应的举动:除(1)(2)(3)外(4)不予以授予税务登记证书、开售税票;(5)不予以出具完税证明和出示单据;(6)不予承认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不予以审批延期申报、准许延期缴纳税款。 6、税务行政机关不予以依法处理或是回应的举动:(1)不予以审核增值税免税或是进出口退税;(2)不予以税前抵扣;(3)概不退款税金;
7、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撤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个人行为。 经营者、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于:(1)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缴税个人行为;(2)税务行政机关未予审核增值税免税或是进出口退税;(3)税务行政机关不予以税前抵扣;(4)税务行政机关概不退款税金,有异议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气,能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部门复议前置)。
概述税款征收的基本原则
(一)税务行政机关是缴税的唯一相关主体的基本原则
(二)税务行政机关只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缴税金
(三)税务行政机关不可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停征、多征、偷漏、提早征缴或是减缓征缴税金或是乱摊派税金
(四)税务行政机关征缴税金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管理权限和法定条件的基本原则
(五)税务行政机关征缴税金或扣留、被查封产品、货品或其他财产时,应向经营者出具完税证明或开付扣留、被查封的收条或明细
(六)税金、税款滞纳金、处罚统一由税务行政机关上缴
(七)税金优先选择的基本原则
1.税款先于无担保债权。这里说的税款先于无担保债权是如果有条件,换句话说并非先于每一个无担保债权,针对在法律上另有规定的除外无担保债权,不可以履行税收优先权。
2.经营者产生欠税款在前面的,税款先于质押权、担保物权和质押权的落实。这儿有两种必要条件:其一,经营者有欠税款;其二,欠税款产生在前面。即纳税人欠税款产生以其资产设置质押、质押贷款或者被留设以前。纳税人有欠税款的情形下设定质押权、担保物权、质押权时,经营者应向质权人、受托人证明其欠税款状况。
欠交的税金就是指经营者产生纳税时间,但没有按照法律法规、法规规定期限或者没有依照税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期限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交纳的税金或少缴纳的税金。经营者应缴纳税费的届满之次日就是经营者欠缴税款的开始时间。
3.税款先于处罚、收走违法所得。
(1)经营者欠缴税款,与此同时也被税务行政机关确定予以处罚、扣押违法所得的,税款先于处罚、收走违法所得。
(2)经营者欠缴税款,与此同时也被税务行政机关之外的行政机关予以处罚、扣押违法所得的,税金先于处罚、收走违法所得。
总体上而言,针对税务行政机关所作出的缴税个人行为都包括什么及其征缴税务规则我就介绍到这里,如果后期遇到别的问题,建议各位你去进行了解;也可以和老师在线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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