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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小规模付企业增值税有哪些要求

2023-03-06 15:02

较小规模付企业增值税有哪些要求

答: 一、一般纳税人产生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经营行为,总计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10万余元(以1个一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一季度销售总额不得超过30万,相同)的,增值税免税.

一般纳税人产生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经营行为,总计月销售总额超出10万余元,但扣减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后不得超过10万元,其销售商品、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所取得的销售总额增值税免税.

二、可用企业增值税差额纳税现行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值后销售总额决定是否能够享受本公告所规定的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里的"免税销售额"有关栏次,填好差值后销售总额.

三、按固定期限合同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能选以1个月或1个一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挑选,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指的其他组织,采用一次性缴纳房租方式出租不动产所取得的房租收入,可以从相对应的租期内均摊,平摊后月房租收入不得超过10万元,增值税免税.

五、转备案日前持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限)或是持续4个一季度(以1个一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总计销售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转登记在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在一般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统一小规模规范等多个企业增值税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18号)、《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统一小规模规范相关出口退(免)税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8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

六、按相关要求理应预缴税款税金的小规模纳税人,凡是在预缴税款地达到的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期不用预缴增值税.本公告下达前已经预缴增值税的,可向预缴税款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

七、一般纳税人中的部门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照其纳税期限、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它政策要求决定是否预缴税款;其他组织销售不动产,再次按相关要求征免增值税.

八、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期因开具发票早已交纳的税金,在增值税发票所有发票联讨回或是按照规定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向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

九、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总额不得超过10万余元(以1个一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总额不得超过30万),但本期因代开普通发票早已交纳的税金,还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往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退回.

十、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出10万元,应用增值发票智能管理系统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车辆市场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早已应用增值发票智能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能够正常使用目前税控设备开票;早已自主开具发票的,还可以继续自主开具发票,并针对开具发票的营业额测算缴纳税费.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全方位拉开增值税改征所得税示范点相关税收征管理事宜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确立营改增试点多个税收征管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26号)第三条、《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营改增试点多个税收征管难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相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账务处理

依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有关中小企业增值税免税和附加税的账务处理要求:中小企业在获得销售额时,理应按照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测算销项税,并确定为应交税金,在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条件后,将相关销项税转到本期其他业务收入.

因而,一般纳税人享有增值税免征时需作如下所示账务处理:

第一步:确定应交税金

借:应收帐款

贷:营业成本

应交税金-销项税

由于一般纳税人不用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因而能直接记入应交税金-销项税.

第二步:确定税费减少为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金-销项税

贷:其他业务收入

此外,必须提醒大家的是: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总额减少信用额度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销售总额.

较小规模付企业增值税有哪些要求内容,今天我们就详细介绍到了,一般纳税人月市场销售10万一下(含本数)可增值税免税,主要内容前文有详解,文中还阐述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账务处理,这都是财务会计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

增值发票 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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