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里的“计税基数”栏?
2023-03-21 14:57
难题:如何填写《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里的“计税基数”栏?
答:“计税基数(出产量或原材料损耗量)”一栏,依照经营者适用产排污系数表格中“企业”一栏的真分数项填好,如《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国家环保部公示2017年第81号)配件里的“吨—商品”一栏。详细下列。
松木颗粒和长焰煤的开采洗选业产排污系数表(续1)*
产品名字
原材料名字
加工工艺名字
经营规模级别
污染物质指标值
企业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性名字
排污系数
松木颗粒和 长焰煤
松木颗粒和 长焰煤
井工采掘炮采
≥120万 吨/年
化工废水量
吨/吨一商品
4.0①
2.5②
0.8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2.0①
1.05②
0.12③
高锰酸盐指数
克/吨一商品
350①
281②
110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50①
39②
5.2③
石油类
克/吨一商品
6.2①
5.25②
5.15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1.780①
1.737②
0.462③
井工采掘采煤队
30~120万吨级/年
化工废水量
吨/吨一商品
4.0①
2.0②
0.81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2.4①
1.04②
0.15③
高锰酸盐指数
克/吨一商品
450①
272②
142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144①
70②
10.1③
石油类
克/吨一商品
6.5①
6.3②
6.1③
有机化学混凝沉淀法
3.05①
2.35②
0.845③
*此本表段解,全篇见国家环保部公示2017年第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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