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企业申请

针对企业管理者实施年薪制后怎样计税个人所得税?

2021-09-01 17:04

  问:现阶段,在创建现代化公司管理制度全过程中,一些地区和公司对企业管理者实施年薪制的状况非常广泛,即企业管理者平常按照规定领到基本上收益,本年度末依据其经营业绩的考评結果再明确其经济效益收益。我想问一下针对企业管理者实施年薪制后怎样计税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要求:对实施年薪制,的企业管理者获得的薪水、薪酬所得的应缴税金,能够推行按年测算、分月预缴税款的方法计税,即企业管理者按月领到的主要收益,应在扣减800元的花销后,按税率测算应交税金并预缴税款,本年度终结领到经济效益收益后,累计其全年度基本上收益和经济效益收益,按12个月均值测算出每月应缴的税金,再乘于12,测算出全年度应缴税金,年尾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