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市场销售给公司总部要缴税吗
2021-12-24 16:23
不必缴税。子公司市场销售货品给公司总部,可做为內部处理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求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在归纳交纳所得税时不予以确认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企业或是个体户的以下个人行为,视同销售货品:
(一)将货物交货别的企业或本人分销;
(二)市场销售分销货品;
(三)配有2个以上组织并推行统一计算的经营者,将商品从一个公司移交别的组织用以市场销售,但有关组织建在同一县(市)的以外;
(四)将自产自销或是委托加工物资的货品用以非所得税征税新项目;
(五)将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物资的货品用以团体福利或是消费;
(六)将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物资或是购入的货品用于项目投资,给予给别的企业或是个体户;
(七)将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物资或是购入的货品分派给公司股东或是投资人;
(八)将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物资或是购入的货品无尝赠予别的企业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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