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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公司聘请零工、退休返聘员工等究竟按劳务报酬所得还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2022-08-29 17:13

经常有会计好朋友了解,企业招收零工,支付的酬劳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新项目缴纳个税?集团公司重新聘用的离休员工支付的酬劳按什么缴纳个税?兼职人员收入按什么缴纳个税?我们用下边四个经典案例一下:

案例一:刘浩是北京A企业的技术人员,已经在2021年3月离休,退休金每个月8000元。2021年5月刘浩与A企业又签订了重新聘用合同书,重新聘用收益为一月5000元,与此同时企业不会再向其交纳各种社保。刘浩重新聘用期内获得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1、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刘浩的退休金8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2、刘浩重新聘用收益每个月5000元,达到一定条件下,依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不然,很有可能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兼职和退休职工再就职获得收益怎么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审批》(国税发[2005]382号)要求,个人兼职获得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职工再就职获得收入,在扣除按个人所得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薪水、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退休人员再就职界定问题的批示》(国税发[2006]526号)进一步明确,国税发[2005]382号文件所称的“退休职工再就职”,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标准:

案例二:孙明为M企业临时性招收的“零工”,那样M公司为孙明支付的酬劳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新项目缴纳个税?

分析: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分辨的关键是:付款企业M公司与获得酬劳的个人孙明存不存在聘请与被雇佣之间的关系。如果存在聘请(工作)关联,依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假如存有的是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的第十九条要求:薪水、薪金所得是属于非单独个人劳务主题活动,则在行政机关、团队、院校、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就职、受聘而得到的酬劳;劳务报酬乃是本人单独从业各种各样手艺、出示各类劳务公司取得的酬劳,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前面一种存有聘请与被劳务关系,后面一种则不存有这种关系。

因而,假如孙明和M企业存有劳务关系,组成劳务关系,那么该本人从公司所获得的劳务报酬即是“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的,必须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如果该本人与公司不会有聘请(工作)关联,同时提供独立劳务公司,组成雇佣关系,该自己从该公司所获得的酬劳即是"劳务报酬所得”所得的。

这样的情况下实际就是M公司购买本人单独所提供的手艺或劳务公司,向其支付的是该本人单独从业各种各样手艺、出示各类劳务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孙明必须到税务局开票给M企业,付款企业M公司应按照付款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中提到了哪种情况下为劳务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书也并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必不可少要素:

实例三:王艳是A企业的技术总监,每个月收益8000元,与此同时在非关联的L家企业出任技术工程师,每个月会获得5000块的咨询费。那样王艳的兼职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呢?

分析: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个人兼职和退休职工再就职获得收益怎么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审批》(国税发[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获得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样兼职收入一定都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吗?实际上不一定,例如张三是A企业财务主管,月薪8000元,个人交社保1000元,A企业在外地建立了一家子企业——B企业,B公司财务主管也由张三出任,每个月张三在外地工作四天,解决相关业务,B企业每个月为张三发工资4000元,无个人社保。小编的个人理解这样的事情归属于从两个或是两个之上获得薪水、薪金所得”,应当将所得的分类汇总缴税,但是有的税务局觉得也归属于兼职收入,这样的情况下提议资询本地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

实例四:K公司是建安企业,在工地现场必须暂时性事务管理多得很,例如清洁卫生、简单检修这些,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与被用人者签署“非全日制日制用工协议”。请问一下,K企业支付给被用人者酬劳,按劳务报酬或是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税,是否需要被用人者到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劳务发票?

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要求:非全日制日制用人,是指以钟头计薪为主导,员工在同一用人公司一般每日上班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总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劳派。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非全日制日制用人不得低于用人公司所在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的最低钟头工资待遇。

而全日制用人员工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规定。非全日制日制用人的钟头最低工资规定由省、自治州、市辖区要求,并报劳保局办理备案。

非全日制日制用人劳务报酬结算周期最多不能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日制用人的工资支付可以按钟头、日、周或月为企业清算。

通过上述得知,K公司和被用人者签署“非全日制日制用工协议”,二者存有劳务关系,并非雇佣关系,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付款非全日制日制用人的酬劳应该按照“薪水、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税,用人单位列工资条还可以在所得税抵扣,而不能由被用人者到税务行政机关代开票劳务发票。

总而言之,公司聘请相关负责人为公司提供帮助,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税,重点在于是否在公司就职或受聘。

此外,本人与企业中间是不是签订合同,并不是判断本人与企业中间存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标准规定之一,在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中,并没有把劳动合同书纳入分辨本人与企业存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规范,在公司上班的个人假如“并没有与单位签署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书”,达到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的情形也应按照公司职工看待,依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税就可以。假如存有的是雇佣关系,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税。

由来:柠檬云财税 创作者:一品税悦


零工获得收益,归属于薪水或是劳务公司

关于这个问题,一个最直接的文档,便是《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薪水、薪金所得是属于非单独个人劳务主题活动,则在行政机关、团队、院校、军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就职、受聘而得到的酬劳;劳务报酬乃是本人单独从业各种各样手艺、出示各类劳务公司取得的酬劳。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前面一种存有聘请与被劳务关系,后面一种则不存有这种关系。

按照这些文档、条文,若零工与单位存有劳务关系,依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申报,若零工与单位不会有劳务关系,依照劳务报酬纳税申报。

但是,最关键的是,如何认定“零工与单位存不存在劳务关系”呢?现行标准税收法律对于此事好像没有明确、直接地要求。

蔓草税务见解:

一、若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按时扣除劳务报酬,则此劳务报酬应归属于薪水、薪金所得。

注:这一“按时”自然不能过于骄纵,所说按“日”、按“钟头”这类,这与现实支付工资常情不符合了。此外,可以参考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薪水应当以货币形式分月支付给员工自己。

二、若零工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署合同,或是并不是按时扣除劳务报酬,反而是按“次”(日、钟头)这类清算,则此即归属于劳务报酬。

三、有关是不是单独工作,实际上也可作为区别规范:

(一)假如别人赶到企业,与其它员工相互配合工作,乃为劳务报酬所得;

(二)若独立、单独从业一项工作,并且以劳动所得计薪,乃为劳务报酬。

四、现行标准税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以“是不是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为劳务报酬所得判定标准。

自然,那只是税收法律规格;不可以为此规格作为企业不履行依法处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法定义务。

由来:蔓草税务创作者:于小强



2014年5月的分析——

临时工工资、保险等有关支出的抵扣现行政策

按工资薪金所得实际操作: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署长期性或短期内劳动合同书或协议书,满足《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公司工资薪金所得及员工福利费扣减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下称“国税发〔2009〕3号通告”)的规定,其工资薪金所得允许在抵扣。

必须提供的资料:公司应提供薪水明细清单、劳动合同书(协议书)文字、个人所得税全体人员全额的申请证明及个税代收代缴证实:

留意依照工资薪金所得在抵扣得话,不收取增值税,公司无需要获得税票.

按劳务报酬所得实际操作:如不符工资薪金所得在抵扣的条件,归属于业务费在抵扣,必须满足依照劳务公司缴纳个税,与此同时必须获得税票。

附:季节工、零工为企业提供劳务公司,归属于给予增值税应税行为。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东西、进行服务项目及其从业别的生产经营付款账款,应当向收款人获得税票。得到税票时,不可规定变动产品名和额度。”公司应取得税票。

根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2年第15号等要求,企业因雇佣季节工、零工、见习生、返聘退休人员及其接纳外界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花费,应划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开支,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抵扣。在其中归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许记入公司工资薪金总额的数量,做为测算别的各类相关费用扣减的重要依据。

有关问题答疑:

零工出工伤事故,没上工伤险,劳动局仲裁一次性给付10多万元,员工只打京东白条,按到指印从企业取走10万余元,该笔开支可在所得的抵扣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公司实际发生的与获得收益相关的、科学合理的开支,准许在预估应纳税额前扣减。”之规定,此笔开支可在所得的抵扣,但是需要补充资料:劳动局仲裁书、现钱领取的有关凭据。

公司依据经营情况临时性雇佣工作人员,无劳动合同、无各种各样商业保险,其付款的工资(如建筑业、水产行业以工资条方式付款临时工工资)能不能抵扣?

答:零工与企业签订合同的,能够记入工资薪金总额;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务费发票等相关资料,按业务费解决。

由来:小吴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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