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劳动派遣如何纳税?
2022-12-23 16:21
国外B公司外派了3名管理者到坐落于我们国家的该企业分公司给予管理和服务,分公司因此每一年要缴纳高额外派费给B企业,此笔外派费要不要交纳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
B公司和分公司签署的《派遣协议》承诺:从2013年至2016年,美企向中国分公司派遣人员从业会计和质量管理。
分公司需向B企业付款外派费,美企独立承担向派驻工作人员付款其薪水、奖励金、社会保险金、福利等费用;美企担负派遣人员的工作责任与风险,依据分公司对外派员工的描述,对它进行考评。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中国境内劳务征缴所得税相关问题的通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19号)第一条要求:
非居民企业(下列通称“外派公司”)派遣人员中国境内劳务,假如外派公司对所外派人员工作结论担负部分或全部义务与风险,一般考核评估被派遣人员的主要工作业绩,应视作外派公司中国境内开设组织、场地劳务;
假如外派公司归属于税收协定意思自治另一方公司,且劳务机构、场地具备相对应的变动性和持续性,这家机构、场地组成中国境内设立办事机构。
国外B公司归属于《中美双边税收协定》意思自治另一方公司,派遣劳务时间做到办事机构要求的要求,支付的外派费数额较大,远远地超过所收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因而应就所取得的外派费缴纳税款。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3年第19号:有关《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中国境内劳务征缴所得税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理解
派遣公司交纳增值税时,怎么确定计税基础?
【难题】
派遣公司交纳增值税时,怎么确定计税基础?
【解释】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增值税多个现行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务〔2003〕16号),劳务派遣公司接纳用人单位委托,向其分配人力资本,凡用人单位把它应付给劳动人口工资为人力资本上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统一交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托派发或是进行办理,以劳务派遣公司从用人单位支付的所有合同款减掉代办转交给人力资本工资人力资本上保险后的余额为计税增值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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