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税总函〔2018〕48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新修订...
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该发票的印制费用应如何结算? 答:根据《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的相关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如果发票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