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推行法定代表人企业所得税规章制度是新企业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创新的关键內容之一,也是推动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趋势和健全的客观性规定。为了更好...
近日,为了更好地进一步搞好土地增值税结算工作中,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发布了《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土地增值税结算相关难题的通告》(国税发[2010]220号)就土地增值税结算工作上相关情况做出确立。小编融...
A公司采用通过银行委贷方法,借款给房产公司B企业RMB1000万余元,涉及到贷款利率50万余元,汇款手续费3万余元,我想问一下房产公司B企业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结算时,其产生的利率及汇款手续费开支能否做为房产开发花...
安徽国税发布重点税源企业版最新任务的通知各重点税源企业: 因重点税源报表格式调整,重点税源任务进行了更新。请你们下载最新的任务(见附件)安装使用。安徽省国税局二○○九年二月十日附件下载:下载:重点税...
医院门诊发票遗失如何费用报销?税票丢失后还可以去补税票影印件,盖上医院门诊图章,医疗保险或是能费用报销的。医疗保险指社会发展医保。社会发展医保是我国和社会发展依据一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向确保区域内的...
跨省公司进浙承揽业务流程报备证实跨省企业申请进浙报备办理手续必须的原材料:(一)《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资质)证书、机构组织机构代码的正本及影印件,建筑业企业还需给予安全...
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该发票的印制费用应如何结算? 答:根据《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的相关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如果发票使用量...
现行政策: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一部分国家储备产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示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公示2019年第77号为配合我国产品贮备市场拓展,现将一部分产品贮备税收优惠政策业务流程(下称产品贮备业务...
企业结算账户维护费用记入哪些学科?企业结算账户维护费用计入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就是指公司为筹资生产运营所需资产等而产生的花费,包含利息费用(减利息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及其有关的服务费等。销售...
跨年夜现金结算的期间费用调节分录怎么处理答:跨年夜的成本实际上也不是很无法解决的难题,坚信许多的萌新都担心去解决那样的难题。跨年夜付款的期间费用,去调节得话,能够参照下列下面详细介绍的內容假如实行《...
土增推行四级超率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越大,超出增值率区段,可用的征收率越高,最大可以达到增值额的60%。近些年,有些人明确提出提升成本费税前列支,可降低土增的开支,对策之一为房产装修。那麼,装修费用做...
医院门诊的税票票据什么能费用报销财政局收条是还可以费用报销记账的,并且能够抵扣.医保费用报销必须什么票据申请材料(一)门(急)诊申请材料(1)收条个人社保报核联(连接网络医院门诊需盖上全额的垫款章或网络问题章...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5]303号 2005-07-25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针对各地在执行营...
今日从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掌握到,新企业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跨区域运营归纳申报纳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怎样征收早已拥有结论。税务质监总局近日已下达《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这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浙政发[2006]31号2006-6-7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统一有关政策,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浙江省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1997-9-19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最近,大家对某房地产开发商开展土增结算审批。该企业房产开发新项目已所有完工并进行市场销售,合乎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应开展土增结算...
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浙江税务局网址信息,日前,经福州市政府愿意,浙江人力社保厅会与省财政厅、浙江税务局协同下发《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浙江减少社会发展保险费用...
5月12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下达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2号),这也是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在原先下达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花了7天...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劳社老[2004]224号2004-12-31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