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土地增值税结算相关难题的通报》(国税发[2010]220号)要求,经营者按照规定预缴税款土地增值税后,结算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在负责人税务行政机关要求的期内补交的,不另收税款滞纳...
问:我企业开发设计一住宅小区,为21层的商住楼一体房子一栋,沿街1、2层为商业用房,2层之上为住房用地。在土增结算流程中,依照《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房产开发公司土增结算管理方法相关难题的通告》(国税...
依照现行标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是以田地和地面房屋建筑为课税对象,以增值率为比例税率,并依照30%~60%的四级超率超额累进税率开展征缴。但因为房产开发的成本费新项目多种多样,计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