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房产开发公司接待费难题(公布日期:2016-1-21)你好,我觉得询问下如今新办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开发产品具体销售额以前产生的招待费,是不是能够确定为递延所得税财产,向后结转成本,在获得收益后再按占比...
提醒——本解释包括江苏国税及国税总局解释,阅读文章时请综合性了解现行政策。一.不征税收入(一)是不是不征税收入1.享有所得税减免税特惠公司,如新型墙体材料公司的增值税退税款是不是归属于不征税收入?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