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财政性资金,行政部门服务性收费标准,政府性基金相关所得税现行政策难题的通告》(税务[2008]151号)要求,公司获得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除归属于我国项目投资和资产应用后退...
外资公司接纳政府补贴必须交纳所得税吗?新《企业所得税法》要求财政补贴为不征税收入,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近期发布的国税函[2007]408号文档对外资公司获得财政局补贴的纳税问题开展了确立,彼此之间有何联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