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本身是企业向员工支付薪酬,不属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工资以银行流水、工资条和个税申报记录作为财务凭证。但若企业向银行支付“代发工资手续费”,则银行需就该服务费向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简言之:发工资不开发票,但代发服务费需开票。企业做账时,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凭银行回单和工资表入账,无需发票。
我们是一家大中型地区国企。2001年12月,我企业从我们在上海浦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分回了4二十万元的税前利润(控股子公司可用的所得税率为15%)。因为分到的盈利属早已交纳所得税的税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