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本身不必然有“代发工资”,能否领取工资取决于其是否在公司任职。若股东同时担任管理或技术岗位,与公司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该工资由公司通过银行代发,并申报个税。若股东仅出资不任职,则不应领取工资,其收益应以“分红”形式分配,通过“利润分配”科目处理,缴纳股息红利个税。不得以“工资”名义为股东发钱避税,否则存在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