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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是怎样定义?

2021-12-13 17:13

经营者关心小型微利企业是怎样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我国主席令第63号 )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要求: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 我国必须关键帮扶的高新技术产品,减按15%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

  针对文档中提及的“小型微利企业”,很多经营者表明出很大的关心,陆续拨通12366热线电话资询怎样的公司合乎文档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规范。

  在2007年12月6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规范给予了确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是指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并合乎以下情况的公司:(一)企业,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余元;(二)别的公司,本年度应纳税额不超过30万余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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