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一般or简单”记税方式,到底是咋回事?
2022-01-06 17:20
人力资源公司主要是业务流程服务咨询,受顾客公司授权委托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尽管钱收到了,但不当作人力资源公司的销售总额,也不能出具所得税专票。
那麼,人力资源公司的税票究竟要怎么出具呢?记税方式又该怎样应用呢?
(一)实例环境
小税创业服务企业,2018年8月与华企顺建筑工程公司签署员工招骋服务协议,并代华企顺工程建筑公司办理社保的交纳工作中,2018年10月份,依据协义获得人才招聘业务收入3万余元,同代华企顺建筑工程公司交纳员工社保12万余元,华企顺建筑工程公司将二项累计15万余元,立即打进了小税创业服务企业账户,企业本月进项税留抵额度为0.12万余元,假定暂不考虑到别的有关税款。
小税创业服务企业在不一样的记税方式下,应怎样缴税?
(二)业务流程分析
1.给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选用哪些记税方式
《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明确全方位拉开房地产营改增示范点相关劳动派遣服务项目、高速公路道路通行费抵税等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6] 47号)第三条第(一)项要求:
经营者供应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依照经济服务咨询交纳所得税,其营业额不包括受顾客公司授权委托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向受托人扣除并委托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不可出具所得税专票,可以出具普票。
一般纳税人给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可以挑选适用简易征收,依照5%的增值税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1)一般纳税人给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
一般记税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获得的全都工程款和价外费用-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1 6%)x6%-进项税
简易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获得的全都工程款和价外费用-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1 5%)x5%
(2)小规模纳税人给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获得的全都工程款和价外费用-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1 3%)x3%
2.不一样公司、不一样方式、不一样税票,怎样缴税
公式计算推论:
(1 )设一般纳税人获得的全都工程款和价外费用为X。
(2)设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为Y。
(3)设一般纳税人可获得进项税为Z。
一般记税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X-Y)/(1 6%)x6%-Z
简易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X-Y)/(1 5%)x5%
令二者相同:
(X-Y)/(1 6%)x6%-Z=(X-Y)/(1 5%)x5%
则:
Z=0.899%(X-Y)
(三)避税分析
1.假定小税创业服务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记税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15-12)/(1 6%)x6%-0.12=0.05(万余元)
简易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15-12)/(1 5%)x5%=0.14(万余元)
2.假定小税创业服务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所得额=(15-12)/(1 3%)x3%≈0.09(万余元)
根据对有关制度的梳理与经典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如下所示结果:
(1)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沒有可以选用的适用记税方式,因此只通用性按3%的增值税率记税交纳所得税。
(2)一般纳税人,因为有一般记税方式与简易征收的挑选,因而,便有筹划的室内空间。由于“委托向顾客企业员工派发的薪资和代理商交纳的社保、公积金”无论选用哪些记税方式全是可以扣减的。
因而,当企业具体可以获得的进项税占销售总额的占比超过0.899%时,适用一般记税方式对企业有益;相反,适用简易征收有益;当相当于0.899%时,挑选一般记税方式与简易征收沒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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