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再获税收优惠声援
2022-02-16 18:17
增加税收优惠幅度 适用中小企业发展趋势
2014年09月29日 财政部税政司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货品和劳务税司
依据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决策精神实质,9月25日,国家财政部和税务质监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71号),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总额2万余元至3万元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经营者,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现行政策范畴包含中小企业、个体户和别的本人。颁布这一现行政策,展示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在经济形势下稳定增长、促学生就业、保民生的信心。
中小企业是发展趋势的新生力量、学生就业的主阵地、自主创新的主要原动力。近些年,我国颁布了一系列造福中小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税收优惠,如,我国对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征收率征缴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由6%和4%统一降到3%;免税金融企业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合同印花税;对中小企业免税管理类专业、备案类、证件类行政部门服务性收费标准;将个体户和别的本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升到月销售总额5千至2万余元,具体运行中,全国各地均从高挑选适用了2万余元的限制;对比起征点现行政策,对中小企业中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经营者,城市房地产税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将享有递减收取所得税现行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畴,由年应纳税额小于3万余元扩张至小于6万余元,后又进一步扩张至小于10万余元。
本次颁布的现行政策,在实际效果上等同于将现行标准所得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总额2万余元(年销量24万余元)提升到3万余元(年销量36万余元),并将应用领域从目前的个体户和别的本人拓展到中小企业。从国际性上看,这一免税政策规范早已不低。依据OECD的汇报,在OECD征收所得税的33个会员国(仅有英国沒有征收所得税)中,多米尼加、西班牙、意大利和土尔其4国沒有设定起征点,即只需产生应纳税额买卖都需要缴税;别的29个配有起征点的我国,起征点规范均值为年销量3.95万美金,折算成RMB约为24万余元,而小于24万余元规范的会员国有19个之多。
有关现行政策——《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适用中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201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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