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与其说独资的资产划转免征契税
2022-03-02 20:17
余老先生运营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家政服务公司,买卖越干越火。伴随着项目的持续扩大,他决策将自身具有的一处房产继承到公司户下,用于扩张办公场地。殊不知,针对自身的公司承揽了自个的房屋后是不是要交纳房产契税的问题,余老先生却一知半解。为了更好地弄个搞清楚,他拨打了税务服务热线电话12366开展资询。
咨询师掌握余老先生的情形后得出了表述,依据《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税务〔2012〕4号)第八条第二款要求,同一投资主体内部结构隶属公司中间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的划拨,包含总公司与其说全资子公司中间,同一公司隶属全资子公司中间,同一普通合伙人与其说开设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中间土地资源、房子所有权的划拨,免征契税。因而,余老师将持有者的房屋划拨到其投入的个人独资企业户下,依照现行政策要求免征契税。
广州地税与此同时提示众多经营者,合乎以上免征契税要求的,应向房屋所在区负责人地税局明确提出免减房产契税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才可享有免减现行政策,如有疑问可登陆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或打电话12366-2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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