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独资企业帐户转帐到法定代表人个人帐户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2-03-24 17:55
问题描述: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定额征收,在交纳完所得税、附加税税率和本人生产制造经营所得所后,从个人独资企业帐户转帐到法定代表人个人帐户还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问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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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的通告》(税务[2000]91号)第五条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为应纳税额;
合伙制企业的投资人依照合伙制企业的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订立的比例明确应纳税额,合伙协议沒有承诺比例的,以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和合作伙伴总数均值测算每一个投资人的应纳税额。
前述所称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包含公司分派给投资人自身的所得的和公司当初存留的所得的(盈利)。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依照以上现行政策申请交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分配利润给投资人不会再交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你们的资询!以上回应仅作参考,若您对于此事仍有疑问,请联络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或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
回应组织:重庆税务局
回应時间:2020-07-10
合伙制企业个人所得税现行政策
一、合伙制企业生产制造经营所得缴税根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要求: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终止征缴所得税,其投资人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比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征缴个人所得税。
二、征收行为主体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的通告》(税务[2000]91号)之配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为缴税扣缴义务人,合伙制企业以每一个合作伙伴为缴税扣缴义务人(下称投资人)。
第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为应纳税额;合伙制企业的投资人依照合伙制企业的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订立的比例明确应纳税额,合伙协议沒有承诺比例的,以所有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和合作伙伴总数均值测算每一个投资人的应纳税额。
三、合伙制企业合作伙伴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合伙制企业合作伙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8]159号)的要求:
合伙制企业以每一个合作伙伴为缴税扣缴义务人。合伙制企业合作伙伴是普通合伙人的,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作伙伴是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的,交纳所得税。
四、应纳税额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的通告》(税务[2000]91号)之配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下称公司)每一缴税年的收入总额扣减成本费、花费下列损害后的账户余额,做为投资人自身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比个人所得的“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新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测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前述所称收入总额,就是指公司从业经营活动及其与生产运营相关的主题活动所获得的各种收益,包含产品(商品)销售额、运营收益、劳务服务收入、工程项目工程款收益、资产租赁或出让收益、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第六条 凡推行查帐缴税方法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对比《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要求明确。但以下工程的扣减按照本方法的要求实行:
(一)投资人的花费扣减规范,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地区税务局参考个人所得“薪水、薪酬所得的”新项目的花费扣减规范明确。投资人的薪水不可在抵扣。
(二)公司专业人员的薪水开支按规范在抵扣,实际规范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地区税务局参考所得税记税标准工资明确。
(三)投资人以及家中产生的生活费不允许在抵扣。投资人以及家中产生的生活费与公司生产制造经营费用混和在一起,而且无法区分的,所有视作投资人本人和家中产生的生活费,不允许在抵扣。
(四)公司生产运营和投资人以及家庭生活同用的固资,无法区分的,由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依据公司的生产运营种类、经营规模等详细情况,核准准许在抵扣的折旧率的金额或占比。
(五)公司真实造成的工会会费、员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各自在其记税职工薪酬的2%、14%、1.5%的规范内按实扣减。
(六)公司每一缴税本年度产生的广告宣传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初市场销售(运营)收益2%的一部分,可按实扣减;超出一部分可无期限向之后缴税本年度结转成本。
(七)公司每一缴税本年度产生的和生产运营业务流程立即有关的招待费,在下列要求占比范畴内,可按实扣减:全年度市场销售(运营)收益净收益在1500万余元以及下列的,不超过市场销售(运营)收益净收益的5‰;全年度市场销售(运营)收益净收益超出1500万余元的,不超过该部位的3‰。
(八)公司记提的各种各样风险准备金不可扣减。
五、有关合伙制企业境外投资分回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实行规格的通告》(国税函[2001]84号)的要求:
二、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境外投资分回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的收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境外投资分回的贷款利息或是股利分配、收益,不划入公司的收益,而应独立做为投资人本人获得的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按“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应纳税额新项目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制企业为名境外投资分回贷款利息或是股利分配、收益的,应按《通知》应附政策法规的第五条精神实质明确每个投资人的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各自按“贷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所得的”应纳税额新项目测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六、合伙制企业境外投资公司股权转让盈利、交易股票收益等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缴的通告》(国税发[2011]50号)的要求:
二、逐步完善高收入者关键所得的项目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三)健全生产制造经营所得税收征管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做股份(票)、期货交易、股票基金、债卷、外汇交易、贵金属、資源采矿权以及他投资产品买卖获得的所得的,应所有列入生产制造经营所得,依规征缴个人所得税。
七、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法规>实行规格的通告》(国税函[2001]84号)的要求:
三、有关残废工作人员开办或参加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
残废工作人员项目投资开办或进行项目投资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残废工作人员获得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合乎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政策法规的减免个人所得税标准的,经个人申请办理、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审批准许,可按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政策法规减免的标准和力度,减免个人所得税。
八、有关定额征收
依据《国家财政部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关于做好〈有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投资人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的通告》(税务[2000]91号)之配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负责人税务机关单位应采用定额征收方法征缴个人所得税:
(一)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理应设定但未设置帐本的;
(二)公司虽设定帐本,但账务错乱或是成本费材料、收益凭据、花费凭据上缺,无法查帐的;
(三)经营者产生缴税责任,未按规定的限期申请办理税务申报,经税务机关单位勒令期限申请,贷款逾期仍不申请的。
第八条第七条常说定额征收方法,包含核定征收、核准应税所得率征缴及其别的有效的征缴方法。
九、合伙制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合伙制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参考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率:
等比级数
全年度应纳税额 征收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3万余元 5% 02
超出3万至9万余元 10% 1,5003
超出9万至30万余元 20% 10,5004
超出30万至50万余元 30% 40,5005
超出50万余元一部分 35% 65,500十、有关创投公司本人合作伙伴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
税务[2019]8号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和变革联合会我国税务质监总局证监委有关创投公司本人合作伙伴企业所得税现行政策问题的通告
税务[2018]55号 国家财政部税务质监总局有关创投公司和天使投资人本人相关税收优惠的通告
来源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大荣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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