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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务质监总局12366北京市税务服务核心责任人就相关问题记者招待会

2022-05-31 17:57

  我国税务质监总局12366北京市税务服务核心最近收到经营者拨打电话资询个税专项额外扣减有关问题,核心责任人就相关问题回应了新闻记者提出问题。

  问1:近日,各地税务单位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有关现行政策培训辅导时,有一部分经营者体现,在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时,发觉“就职受聘信息内容”中发生自身从没就职的单位信息。碰到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

  答:碰到这样的事情,可能是您的身份证信息被冒充了。一方面,您可以在APP上点一下该公司名称,并根据右上方的“投诉”功能键进行投诉,这时,不容易影响到您申请办理税收事宜,也不会提升您的负税。另一方面,税务单位将尽早核查解决您的税务信息内容冒充问题,如情况属实,税务单位将对冒充企业或自己的税务违反规定问题依规开展解决。

  对信息内容冒充造成的非税收纠纷案件或法律依据,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体现,各个税务单位将紧密配合有关部门,一同维护保养好您的合法权利。

  问2:对企业员工给予的专项附加扣减信息内容,做为财会人员,是不是必须逐一核查信息内容后能够申请办理扣减?

  答:不用。依据相关要求,经营者自身对申报的专项附加扣减信息内容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承担。因而,做为缴纳企业的财会人员,不用逐一开展核查。如果有员工填写信息内容不完善的情况,那麼可以更正或再次填写。

  问3:专项附加扣减自2019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有,有的经营者不确定性自己住房贷款是不是合乎扣减标准。担忧假如申报专项扣除信息内容,万一不符会影响到自己个人信用。如果不申报,又体验不上个税调整收益,碰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答:假如经营者对自己或另一半的住房贷款是不是满足条件还不太明确,可以赶紧查看合同书或是资询相关部门,尽早明确是不是满足条件。假如的确在企业发放工资前赶不及申报,也没事儿,可以在有关事宜明确后,再填写扣减信息内容。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满足条件理应享有而未享受的扣减,可在您向公司申报有关信息后的年之内剩下月填补享有;也可在第二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根据向税务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请时享有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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