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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无尝赠送房子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2022-06-01 17:18

问:本人无尝赠送房子怎样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 依据《国家财政部、我国税务质监总局有关自己无尝赠送房子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告》(税务〔2009〕78号)要求:“一、下列情况的房屋所有权无尝赠予,对当事人彼此不征缴个人所得税:(一)房屋所有权每个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尝赠予另一半、爸爸妈妈、儿女、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小孙子女、外孙女、兄妹;(二)房屋所有权每个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尝赠予对其担负可以直接养育或是赡养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或是赡养人;(三)房屋所有权每个人身亡,依规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人或 受受赠人。……三、除本通告第一条要求情况之外,房屋所有权每个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尝赠送别人的,受赠人因无尝赠送房子获得的赠送所得的,依照经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机关明确缴税的其它所得的新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20%。四、对受赠人无尝赠送房子计税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额为房地产业赠与协议上注明的赠送房子使用价值扣除赠予全过程中受赠人支出的有关税金后的账户余额。赠与协议标出的房子实际价值显著小于价格行情或房地产业赠与协议未标明赠予房子意义的,税务行政机关可按照赠送住房的市場分析价钱或采用别的有效方法明确受赠人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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